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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12-04-12 浏览次数:1853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的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福建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试行)》,为确保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对学生转专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数

工程造价专业、会计学专业各30名,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各5名,工商管理类专业(含工商管理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10名。

二、转专业学习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总分共计100分,其中高等数学(II40分,考试内容为:函数与极限、微积分;专业认识评论4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问题论述;面试20分:内容为专业认识问答。

2、高数和专业认识评论采取闭卷考,时间12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三、转专业学习的学生资格要求

1、思想品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声誉,并对我院相关专业学习具有较浓厚兴趣,对专业学科领域有一定了解,具有学习该专业的潜质;

2、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会计学等四个专业接收对象为高考理科考试入学的2011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3、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原专业的前50%,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在通过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笔试基础上,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组织专家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转专业学习的学生优先录用条件

1、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已修读课程与我院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近者优先;

2、参加科技竞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和文体特长生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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